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和“三有一可”工作,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按照“坚定不移推进疫情防控不放松,防疫工作高于一切;千方百计帮助工业企业复工,能开工尽开工”的原则,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全市工业企业有组织地复工复产,广大务工人员健康顺利上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影响。
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精准分类、分批次逐步复工复产:一是对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物资供应企业,确保其首先复工复产;二是对外向型企业满足外贸合同订单需求,确保其尽快复工复产;三是对自动化程度较高、务工人员相对较少、聚集度较低的工业企业,支持其尽早复工复产;四是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制定开工方案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恢复生产后能够开足马力,利用一至两个季度的时间弥补当前损失;五是鼓励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拓市场,为下步企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在未复工复产的情况下,允许企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提前进厂做好复工生产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保障防疫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防疫物资要有可持续购货渠道。
1.严格消杀防疫。要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餐厅及用具等部位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严格防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并确保复工后能够达到对上述公共部位进行不间断消毒的必备条件;
2.严格人员防护。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每日上下班各一次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落实在岗防护措施,职工上下班途中佩戴口罩,做好通勤车辆消杀防疫,提倡单人自驾,杜绝聚集性活动。
3.严格食堂管理。职工食堂的厨师及相关人员按照餐饮服务业标准执行,上岗后不得随意离开厂区。食堂进餐时,提倡职工自带餐具,分时段错时用餐,不得聚众用餐。餐厅每日消毒3次以上。
4.严格上岗和健康管理。职工上岗前,由企业负责进行健康审查。指挥部发布的隔离区人员、未满隔离期人员不得上岗。企业用工中邓州籍以外人员,暂不通知到岗上班。特殊情况和企业重要岗位人员,在完全符合防控标准的前提下,经企业所在乡镇或集聚区报备后可到岗上班。
5.严格职工食堂上岗标准。从业人员需持有全面有效的食品安全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健康证明);疫情防控期间,从业人员需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无肺部炎症影像学特征以及血象(白细胞和淋巴细胞)检查正常证明,以及所在村庄(社区)出具的村庄(社区)未发生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及确诊病例证明和自身14日内无发烧症状的证明。扎实做好场所内环境卫生、消毒杀菌、日常通风等防控措施,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定时消毒,加大门把手、电梯、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消毒频率,确保顾客及员工安全。
6.严格物流管理。除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健康审查外,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对营运车辆进行深度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保持人员及车辆健康运行。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由企业向市联合审核组提交复工复产申请(详见附表3)和承诺书(详见附表4),并提供开工条件规定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组必须实地核查,三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产开业通知书,并报南阳市和我市两级工信部门备案。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组织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成立邓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涉企涉疫服务单位为成员(详见附表1),统筹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要素保障、违规查处等工作。
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市领导分包工业企业和特派员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单位与派驻人员,夯实分包联系责任(详见附表2)。各分包市领导要全力抓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各责任单位要指导企业建立防控机制,检查企业是否落实防疫措施、严格执行消杀防疫与人员防护等;各特派员要加强日常动态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各项防疫措施的具体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才芳、张卫东、杨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联合审核组工作,联合审核组下设综合协调、防疫检验、务工保障三个小组,并明确责任分工如下(各组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第一位人员为牵头人员):
工作职责: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组织联合审核组进行企业复工验收,收集整理各组企业复工验收的情况,协调办理企业车辆通行证照与生产要素保障服务等。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对企业制定工作方案、物流管理情况进行验收。
工作职责:审核验收企业防疫物资保障、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出具企业防疫验收意见。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对企业防疫物资保障、消杀防疫、人员防护、职工食堂管理及上岗情况进行验收。
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办理企业务工人员出入证,检查企业建立务工人员健康档案情况等,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对企业职工上岗和健康管理情况进行验收。
注:疫情防控期间市领导分包工业企业,根据《邓州市委办公室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领导分包联系乡镇(街、区)和重点工业企业的通知》文件,对30家重点企业按市领导分包,未纳入领导分包的企业和乡镇的工业企业由工业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和分包乡镇领导分包。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企业按照《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三有一可”工作机制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开业工作的通告》要求提交复工复产审核备案。
我单位承诺,复工复产前:将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建立企业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储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严格执行上岗员工健康审查;复工复产期间: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们将按要求定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