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广医大2024年基础医学院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5月 14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证明);(二)如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填写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在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2024年5月14日下午14:30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提前到达)